南芬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监理成交公告
辽宁
-本溪市
一、项目编号:LNQY2024038(招标文件编号:LNQY2024038)
二、项目名称:南芬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水洞路崔家巷5栋1层2门包组或产品名称:工程监理费率(%):2.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序号: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服务名称:南芬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监理
服务范围:南芬经济开发区道路建设工程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和运行维护阶段等。
服务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安全生产,严格执行环保规定,保证工期和费用控制,提供专业、高效的咨询服务和专业人员,负责协调各方关系,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服务时间:2024年4月15日-2024年6月30日,共计76日历天(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如国家及地方有特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须遵守和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才姝、孙克璞(不含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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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需在投标截止日前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内容应包括以下所有材料:
- 投标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 监理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
- 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含BIM技术员证)、安全评价师证;
- 公司业绩证明材料,如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的案例图、报告书等;
- 法律意见书或其他专项审查报告(如有);
- 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的身份证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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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中应包含报价单,报价单应详细列出所需的服务内容、工作内容、预计服务成本以及采用的主要设备和材料清单,并对各项费用和措施进行合理且充分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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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示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明确由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该代表代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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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符合资格条件但未能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公告发出后有权申请退还保证金,并已缴纳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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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有关本项目的投诉和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人,并在收到答复后的7日内向招标人所在地省级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正式投诉。
请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上述文件,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招标详情,请提前与招标人联系获取详细资料和澄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