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安康城区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安康城区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采购项目
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YCG-AK2024021
项目名称:安康城区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元
采购需求:合同包1(安康城区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
-
合同包1(安康城区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700,000.00元
2. 合同包1最高限价:700,000.00元 -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 1-1 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
合同包1预算(元)
- 合同包1预算合计:700,000.00元
- 合同包1最低限价:700,000.00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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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划分与资格要求
-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供应商应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合同包1(安康城区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注: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小微企业划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 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6月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
- 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2023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合同包1(安康城区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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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合同包1(安康城区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供应商是从事交通管理或者交通执法业务的专业机构,拥有专业道路管理经验并取得相应资质证书;
- 供应商拥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有效配合协管人员进行日常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声誉,无重大违法行为记录;
- 供应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无不良记录;
- 供应商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服务态度,能够提供高质量、专业的道路交通协管服务。
- 供应商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供应商为民营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 供应商具有至少一个经过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如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 合同包1(安康城区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招标公告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结果公示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 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4年04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其他事项
-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请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安康城区道路交通协管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 供应商资质要求:请仔细阅读并按照提供的资格要求准备响应文件。
- 投标保证金:根据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需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以采购文件为准。
- 项目预算:请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 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为2024年0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详细开标时间和地点将在开标当天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 其他注意事项:请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确保内容完整、准确,否则可能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同时,请在响应文件中包含所有必要的附件信息,如有相关资质、业绩证明、研发能力证明等,均需作为附件一同提交。
特此公告。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期:2024年0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