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福建
-莆田市
业主单位
项目名称: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组织部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运维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万元(人民币)
合同包名称期限:三年
详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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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履约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在服务考核达标且双方无异议的情况下,可续签第二年、第三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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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根据技术和服务要求,采用1+1+1模式一次性招标,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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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三年,采取1+1+1模式一次性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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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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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100000元。
采购需求:
- 政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或非营利组织,如中共莆田市荔城区委组织部及其下属机构等;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具备省级及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 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 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特别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
- 投标人为非国有控股企业,须提供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相应批准文件;
- 投标人为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发布的《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规定的相应许可;
- 投标人为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企业的,还需符合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
供应商资质要求:
- 必须在(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199号喜盈门国际大厦2号楼1521室)获取采购文件;
- 最高限价内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采购需求中的相关资格要求;
- 有能力承担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工作;
- 具备有效的省级及省级以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档案数字化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 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相应服务能力;
- 非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各申请人满足上述特定资格要求或特殊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采购公告要求进行投标。否则,视为不具备资格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请所有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以上内容,并在2024年04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在(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199号喜盈门国际大厦2号楼1521室)获取采购文件,同时提交响应文件。若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联系福建正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招标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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