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办事处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清运专用车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西安市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清运专用车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航天基地飞天路588号西安北航科技园5号楼1单元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CG-20240105
项目名称: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清运专用车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清运专用车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 垃圾车垃圾清运车2(辆)
规格描述:
- 标准配置车型:天然气车型
- 车身颜色:白色
- 总质量:20吨
- 最大装载量:25立方米/小时
- 发动机功率:200马力
- 采用液力传动系统
- 变速器型号:HONDA ZF变速器
- 制动系统类型:盘式制动器
- 轮胎类型:16英寸双七幅轮胎
- 驾驶室尺寸:长×宽×高=6米×2.4米×2.3米
1. 动力系统: 柴油发动机,排量为2.0升,最大功率200马力;
2. 自动变速器: HONDA ZF手动档变速器;
3. 空气悬挂: 高度调节范围: -100毫米至+200毫米;
4. 制动系统: 盘式制动器,盘径≤200mm;
5. 底盘: 前桥多片簧钢板悬挂结构,后桥整体式减震支柱悬架结构;
6. 轮胎: 钢板轮子,尺寸: 16英寸;
7. 底盘尺寸: 长×宽×高=6米×2.4米×2.3米;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执行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a) 合同包1(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清运专用车采购))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2)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7)《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1)、《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b)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c)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 税收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6月1日之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
d)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e) 投标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g) 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
h)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申请人的说明: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政策要求,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其中合同包1(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清运专用车采购))的最低报价为人民币800,000.00元,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000.00元,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上填写采购公告中提供的报名表格,并提交响应文件,逾期将无法获取到采购文件。
报名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 财务状况报告,如需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截至投标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4. 税收缴纳证明,如需提供2023年6月1日之今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
5. 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需提供免税证明或放弃免税证明等。
6. 投标供应商在过去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 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合同包1中的关键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信息。
8. 在以往参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类似业绩的书面声明。
9. 单位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联系信息。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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