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长安区鸣犊街道办事处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收集点和宣传点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项目概况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收集点和宣传点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航天基地飞天路588号西安北航科技园5号楼1单元2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XCG-20240106
项目名称: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收集点和宣传点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50,000.00元
采购需求:
-
合同包1(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收集点和宣传点建设)):
1.1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1.2 合同包最高限价:845,459.57元
1.3 品目号:品目名称:垃圾收集点和宣传点建设- 项目数量(单位):1(具体数量视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a. 拟建垃圾收集点的数量:1个。
b. 地理位置:鸣犊街道镇域范围内。
c. 设施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标志牌、公示栏等公共设施。
- 沙尘分离、异味处理设施等环卫设施。
- 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
- 其他必要的环卫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
- 合同包预算(元):850,000.00
-
合同包2(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收集点和宣传点建设)):
2.1 合同包预算金额:850,000.00元
2.2 合同包最高限价:845,459.57元
2.3 品目号:品目名称:垃圾收集点和宣传点建设- 项目数量(单位):1(具体数量视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项目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a. 拟建垃圾收集点的数量:1个。
b. 地理位置:鸣犊街道镇域范围内。
c. 设施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标志牌、公示栏等公共设施。
- 沙尘分离、异味处理设施等环卫设施。
- 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
- 其他必要的环卫基础设施和附属设施。
- 合同包预算(元):850,000.00
总计:2个合同包的预算金额为1700,000.00元,其中,合同包1的最高限价为845,459.57元。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承诺满足政府采购政策的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a. 各类采购活动对中小企业都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如采购规模达到一定比例以上的项目可以优先考虑中小企业的参与;
b. 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政策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必须符合《节约能源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保证其采购产品能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c. 政府采购支持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的产品和服务,供应商需要通过招标方式确保其中标产品的价格能够覆盖项目所需成本,并通过专门措施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环保性能;
d. 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供应商需要确保其投标产品具有相应的残疾人专用设计、生产和售后服务功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 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 省外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备案且备案信息有效(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投2023年6月1日之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其它说明
- 若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项目的采购活动,仅第一个项目的响应文件需通过评审;
- 报告内容中的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等相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如有虚假,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的权利;
- 本公告发布时间从发布之日开始计算,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03月20日24时止,逾期未提交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指挥部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29-XXXX-XXXX
邮箱:
地址:西安市航天基地飞天路588号西安北航科技园5号楼1单元2层
邮编:710037
附件:
- 项目需求(续)
请注意,该响应文件将按照公告中提供的格式和要求提交,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采购方式、预期完成日期、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品目号、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合同包1(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收集点和宣传点建设))、合同包2(鸣犊街道镇域生活垃圾治理试点镇项目(垃圾收集点和宣传点建设))以及详细的报价信息等。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前,请仔细阅读并确认符合上述所有要求和条件。如果供应商未能按期提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可能根据法律法规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责任。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能够顺利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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