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州区中心城区红火蚁、白蚁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治项目
江西
-吉安市
项目编号:赣安泰政采字2023-65号-1
项目名称:吉州区中心城区红火蚁、白蚁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507975.00元
最高限价:3227337.00
采购需求:
- 采购条目编号:赣安泰政采字2023F001072188
数量单位:项
采购预算(人民币):3507975.00元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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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购2023F001072188
标准名称:吉州区中心城区红火蚁、白蚁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治项目
详细描述:项目旨在对吉州区市中心区进行红火蚁、白蚁及其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主要包括红火蚁、白蚁的日常监测、控制与治疗、预防措施的研究与应用等,以及外来入侵物种的入侵治理。
其他特殊要求:-
已知:本项目采取综合防治策略,主要包括物理隔离、化学防治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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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需求: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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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隔离:包括设置红火蚁、白蚁侵入线防护设施,阻止火源和蚁群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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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防治:采用有机农药、活性成分等化学物质进行驱避、诱杀和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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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防治:通过引入有益昆虫或其他天敌对害虫种群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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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监测与评估:定期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的问题和影响,对防治效果进行持续评估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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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措施研究与应用:研究有效的防治方法和技术,提高红火蚁、白蚁的防治效率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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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与教育:针对工作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专业能力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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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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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营业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但不限于动植物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病媒生物防控等领域。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人参加则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 注册资本:大于或等于500万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
- 经营许可证明:如果属于允许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则需提供相应经营范围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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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 应具备提供采购合同履行期内财务报表和纳税证明的能力,以证明有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合同款项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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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胜任能力、技术力量和设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备从事该项目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红火蚁、白蚁及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分布、危害程度等基本知识,掌握相关防治技术和操作规程。
- 参加过类似规模、类型或地区的红火蚁、白蚁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治项目,具有丰富的经验和实际操作经验。
- 具备相应的专业装备和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护网、喷洒装置、药物储存容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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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条规定
- 在近3年内未因违法行为受到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或者未处于刑事处罚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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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符合要求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或打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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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的相关规定,明确注明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并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如《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2024年04月1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2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六、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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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其中专家三人,招标代理机构代表一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回避原则,不同类别或级别的评标委员不得担任同一合同项下的评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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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过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a) 开标:邀请所有潜在投标人准时出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到场。
b) 文件审查: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初步检查各申请人提供的投标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投标保证金、风险承担责任承诺书、报价单、业绩证明材料等。
c) 开场陈述: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简要介绍本次招标项目的背景、目的、预期效益等,然后邀请投标人代表就自身业绩、技术优势、服务方案等方面进行详细的陈述和展示。
d) 技术标评审: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评分,主要考察其技术实力、研发能力、方案创新性、成熟度等因素,强调技术和实施效果。
e)商务标评审:对投标人的商务报价进行细致评审,着重考察其价格合理性、成本控制能力、服务质量、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体现,强调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经济性和长期效益。
f) 最后,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各项评审内容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进行打分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布
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在中国江西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投诉,但提出异议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04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经核实,如存在争议,招标人将在公示期结束后组织重新开标,进行复查和裁决。最终中标人信息将在公示结束后的第七个工作日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八、付款方式及合同签订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支付合同预付款,并在合同正式生效后30日内支付剩余款项。招标人将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详细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时间和地点、违约责任、验收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具体条款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采购程序
本项目在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接收投标文件、评审会议、公示及中标结果公布等环节均按照国家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进行,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严格按照规定发布信息,遵守公告流程,保证招标过程公正、透明、高效。
十、法律责任
本项目可能存在如下法律责任:
- 潜在投标人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要求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对造成损失的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 对于恶意串通、围标、妨碍竞争、泄露标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招标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方式的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 如发生因本项目引起的经济纠纷,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上信息,确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报名时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或查阅招标公告,以便了解详细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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