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鼎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寻乌县水源乡人民政府水源乡粮食仓储、烘干基地项目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西
-赣州市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项目编号: GZDH2024-XW-C003
项目名称: 水源乡粮食仓储、烘干基地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寻财购 2024F001120229 水源乡粮食仓储、烘干基地项目工程 1 项 1000000.00 元 查看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180天内 完成工程施工并交付甲方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实施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及赣市财购字[2022]17号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的通知》的通知要求,200万以下的服务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清晰复印件);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清晰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响应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响应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响应人应对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真实性和有效性审查,如发现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情况,将取消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权利,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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