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漳浦光伏发电公司漳浦东坂80MW、石埕3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占用湿地影响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序号 | 招标编号 | 发布日期 | 公告内容
1 | HNZB2024-03-1-283 | 2024年3月1日 | 华能福建公司漳浦光伏发电公司漳浦东坂80MW、石埕3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占用湿地影响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2.1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2.2 | 项目所在地 - 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东坂村、石埕村
2.3 | 规模 | 华能漳浦东坂80MW、石埕3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佛昙镇东坂村、石埕村,利用鱼塘、塘堤、沟渠建设光伏电站,本期规划分别建设80MW、38MW。
2.4 | 标段划分 | 华能福建公司漳浦光伏发电公司漳浦东坂80MW、石埕38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占用湿地影响报告编制服务招标标段包1
2.5 | 服务地点 | 福建省漳浦县 - 2. | 服务期内 - 45天内完成工作,具体开始执行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 服务范围 | 通过对项目建设范围、建设特点的实地调查,在掌握湿地生态系统现状和湿地生态功能、经济功能、社会功能的基础上,从湿地生态环境、湿地支持服务功能、湿地供给服务功能、湿地调节服务功能、湿地文化服务功能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项目建设对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程度。
3.1 | 通用资格条件 |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两项及以上湿地使用论证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及关键页等)。
- 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建设地点、主体工程名称、建设内容等信息。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备注:
- 漳浦县位于福建省沿海地带,受福州市闽侯区管辖,水系发达,适宜布局大型地面光伏电站。
- 鱼塘、塘堤、沟渠是当地重要的湿地资源之一,由于经济利益驱动,部分农业灌溉用水量增加,导致农田退化、水质下降等问题。该建设项目旨在通过提高渔光互补项目的经济效益,同时兼顾环境保护目标,实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最大化。
注意事项:
- 凡有意参加者,请仔细阅读并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确保投标材料真实有效。
- 根据招标文件中关于服务期限、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相关条款的要求,提交相关报告和图纸等完整资料。
- 提交的资料需采用PDF格式或图像文件,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准确。
- 若中标,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通知书后一个月内提交相关服务成果,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评审委员会:
- 评委组成:由环保专家、水利专家、建筑专家、经济专家组成,具体人员名单将在公告中公布。
请于 2024年3月17日前 登录中国招标网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8990/ggzy/) 或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8991/ggzy/) 进行在线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报名或上传完整材料的投标将被拒绝。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积极参与此次竞标。如有任何疑问,欢迎随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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