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及瓦斯治理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安康市
业主单位
[招标编号:CHDTDZ084/16-QT-2946]
一、招标条件: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及瓦斯治理技术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山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北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山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2 项目规模: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吨/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瓦斯基础参数测定、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矿井瓦斯地质图及说明书编制及更新等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3年。 500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包括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
-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1项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和瓦斯综合治理业绩,并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服务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以上是煤矿煤与瓦斯突出鉴定及瓦斯治理技术服务项目的详细资格要求,符合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根据上述资格要求认真准备投标文件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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