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技术检验鉴定装备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4NCZ000670
项目编号:CT-NP240203
项目名称:刑事技术检验鉴定装备项目
预算金额(元):4874600.00
最高限价(如有):4874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标的名称 品目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 智能语音降噪工作站(单机版) 1套 多源数据处理工作站(单机版)1套 1110000
- DNA实验室DNA提取工作站 1套 DNA实验室试剂耗材智能保管系统1套 1644600
- 三维现场重建系统 1套 真空金属镀膜手印显现仪1台 2120000
总计:3
预算合计:48746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承担采购项目的相应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
(2)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1.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参与投标;
(以开标会议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得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1.5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6 依法纳税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1.8 本项目三标段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上述第1.4-1.7项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