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混凝土甘肃分公司Ⅲ工程混凝土用陶粒采购招标公告
招 标 公告
1 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Ⅲ工程陶粒轻骨料采购
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Ⅲ工程陶粒轻骨料采购已审批,企业已落实招标项目资金,招标人为中核混凝土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 招标编号:BRR23-ZB3-ZB-015-008。
3.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混凝土甘肃分公司Ⅲ工程混凝土用陶粒采购。
3.3 招标项目概况:
- 中核混凝土甘肃分公司Ⅲ工程属于国家重点项目,鉴于工程需要,现展开陶粒轻骨料采购。
-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用陶粒轻骨料的供货、试验、检验、包装、运输、交货及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规格型号:5-16mm(500 级)页岩陶粒,计划采购量约为 1700 吨(该数量为采购人根据现有可信资料计算的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数据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供货要求”。
3.4 交货地点: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中核混凝土甘肃分公司中核甘肃分公司Ⅲ工程混合混凝士搅拌站内甲方指定仓库/储罐。
3.5 交货期限:暂定 60 个月。具体服务期限及终止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分批交货,实际需求以招标人的现场联系人通知为准。
3.6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7 质保期:材料交货验收合格后的 12 个月。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2 本次招标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制造商与其委托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同一个招标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
4.3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或 2020 年-2022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4.4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 3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至少 1 项类似货物的供货业绩。
(类似货物是指:混凝土用陶粒)
4.5 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内满足本次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要求,且具备合法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材料检测证明。
5.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5.3 其他要求:
- 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投标人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投标方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为无效投标,并按照串通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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