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大连工厂创建绿色工厂(国家级)服务项目公告
辽宁
-大连市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编号:XHCGXY202403280035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工厂创建绿色工厂(国家级)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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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的内容:
- 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原来已经认证,对照要求确定是否需要复审,如需复审进行复审)、能源管理体系、环保管理体系认证、温室气体排放核查、产品碳足迹报告、节水评价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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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数量:
大连工厂创建绿色工厂(国家级)服务一项。 -
供应商工作边界:
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厂内。 -
采购人提供的现场条件和相关资料:
报价单位在报价时可向采购人提出需求。是否采用费率寻源: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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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材料证明满足,《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内容要求可以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工作的第三方机构需要满足的5条基本条件。
a. 提供近3年主导或参与绿色制造相关评审、论证、评价业绩。评分标准如下:
- 近3年至少主持或参与过3次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或改造项目评审、论证、评价
- 至少参与过1次国家级绿色工厂创建或改造项目现场考察,或者提供详细的案例报告或现场照片作为佐证
- 具备独立撰写或编辑《绿色工厂评价指南》的能力,具体要求见附件4-附表1.2绿色工厂基本要求第三方评价表中详细要求
- 获得行业认可的专业证书,如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协会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专业资格证书 -
提交响应文件前,供应商需要联系采购人咨询并到现场进行勘察(不组织统一勘察),确认采购人的实际情况能够满足以上工作开展,结合工期要求及实际情况建立绿色工厂创建方案,并做出承诺,了解采购人情况,能够完成绿色工厂创建并获取政府奖励(国家级)的工作。供应商需将《现场勘察表》作为响应文件一部分上传守正平台。
b. 对于评分达到5分的第三方机构,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以下能力:
- 准确理解《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36132-2018)
- 独立进行绿色工厂评估,编写《绿色工厂评价报告》
- 参与并成功提交《大连市级绿色工厂、辽宁省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工厂认证申报书》
- 在绿色工厂评价过程中积极配合合作方,全程协调推进绿色工厂创建过程
c. 若联合体投标,需明确指定一个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出具联合体成员声明,明确各自承担的具体职责,共同接受和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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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询价工作,由于包含了得分表中的认证及评价外包工作,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报价单位可以单独完成全部工作,可自行完成,如报价单位无法单独完成全部工作,需通过附件形式提供分包列表,分别列出哪项工作有哪个单位完成,提供对应资质,一并在报价时上传。
d. 合作条件:根据联合体成员的不同,联合体之间可以组成不同层次的结构,按照专业领域和企业实力划分不同的合作等级,每个合作等级下的投标单位均须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共同遵守并执行所有协议条款,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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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需在收到询价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登录守正平台提交响应文件,并将响应文件的电子版、盖章扫描件等相关资料上传至指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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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和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可能导致中标结果被取消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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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供应商严格遵守价格公示规定,所有报价应包含实际支付总金额,并以人民币计算,不得出现含税、不含税、货币折扣等形式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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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未按照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视为自愿放弃该项目。
五、其他信息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华润雪花啤酒(大连)有限公司所有。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及时与公司相关部门联系。联系方式:[公司电话] [公司邮箱]。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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