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项目工程自购物资集采(电线电缆)招标公告
广东
-东莞市

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中铁三局集团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项目工程自购物资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SJ-GDGS-WZ-2024-016
1.招标条件
本建设项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项目工程已由《广东省发改委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粤发改交通函〔2016〕92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粤建市函〔2017]29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出入口电线电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国中铁三局承建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1301-5工区机电安装装修工程共计5站5区间,包含人民医院站、汽车总站、莞太路站、中心广场站、鸿福路站、道滘东站-人民医院站区间、人民医院站-汽车总站区间、莞太路站-中心广场站区间、中心广场站-鸿福路站区间、鸿福路站-新源路站区间;人民医院站:车站总长 $280\mathsf{m}$ ,标准段宽19.7米,地下两层;汽车总站设计方案目前尚未确定,暂按人民医院站标准核算;莞太路站:车站总长度为 $254\mathsf{m}$ ,车站标准段宽 $20.7\mathsf{m}$ ,地下两层;中心广场站:车站总长度为290m,车站标准段宽21.5m,地下两层;鸿福路站:车站总长306m,标准段宽度 $32.4\mathsf{m}$ ,地下三层,负二、负一层机电安装装修长度为 $180\mathrm{m}$ 。
计划工期:1825日历天。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00万米;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2年(2021-2022年)(每年一份)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有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5年内(2019-2023年)由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在重点工程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近5年有至少3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的城市轨道交通0.4kv电缆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且入场时按批次进行现场抽查并送第三方机构检测(抽查不少于3次)。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2年2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2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2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2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2022年2月至今)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2年2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 ① 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② 被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关注类供方清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 ③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textcircled{4}$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应符合《中国中铁2023-2025年度电线电缆准入供应商名录》的低压电线电缆及控制电缆供应商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至多中1个包件的同类物资。3.5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在正本中体现即可,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会被否决。
3.6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截止时间:2024-04-10 10:003.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20094778171164345305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