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定城镇平和村委会石塘村2024年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海南
-定安县
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定城镇平和村委会石塘村2024年基础设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定城镇平和村委会石塘村2024年基础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海南政府采购-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0909: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NZS-2024-012项目名称:定城镇平和村委会石塘村2024年基础设施项目预算金额:2,920,912.09序号标包名称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1第一包¥2,920,912.09¥2,920,912.09采购需求:详见附件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基本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以及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5)供应商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需提供诚信档案手册加盖单位公章)(6)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新证取得相应的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相关证书加盖单位公章)(7)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证书及未在建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8)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③联合体各成员分别提供资格条件内容。④联合体投标的应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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