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一期600MW光伏发电及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储一体化发电联合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变更公告
山东
-烟台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一期600MW光伏发电及山东华电莱州土山二期400MW光储一体化发电联合送出线路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华电(莱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发布,招标公告声明无效。因此,按照新的招标公告,该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运营等全部工作将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的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如与新的招标公告存在矛盾的,将以新的招标公告为准。
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提到需要在项目开始前完成的准备工作包括:勘察设计、工程所属设备及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并网验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包括跨越、钻越、两端站内对接等)、随线路架设的通讯光缆(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熔接、测试、调试运行等工作)、送出设备名称及安全标识制作安装、工程试运行、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达标投产、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的整理、移交以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在此基础上,投标单位还需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投标单位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单位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单位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单位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能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许可证,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投标单位近3年(即合同签订日期为2021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应具有3个及以上新建或迁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送电线路项目已完工的施工业绩(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① 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或手机等),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② 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新招标公告对投标人资格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但为了顺利完成该项目,投标人应在收到招标公告后尽快开始准备工作,确保符合所有资格要求并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同时,根据新的招标公告,投标单位需要提交过去至少3年的施工经验以支持其投标申请。此外,新的招标公告还规定了投标单位必须有良好的财务管理记录,能够遵守税收法规和政府规定,以证明其经济实力和履行项目承诺的能力。对于那些财务状况不佳、历史业绩不佳的投标单位,投标方可能会受到相应的限制或拒绝资格预审,因此在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需加强自身财务管理和信誉评估。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