秭归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
湖北
-宜昌市
秭归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项目(二标段)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03-2920:10|发布单位:|项目开标时间:2024-04-22|项目监管地:秭归县|阅读次数:【项目概况】秭归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秭归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GGQT、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27-2024-002353、项目名称:秭归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项目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5、预算金额:1240(万元)6、最高限价:1240(万元)7、采购需求:二标段为秭归县野桑坪滑坡治理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为准。8、合同履行期限:240日历天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声明函》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2)投标人须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①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于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③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近五年(指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施工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业绩;(上传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初步验收报告或最终验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上述证明资料中至少一项需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同)(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地质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上传职称证原件彩色扫描件);(6)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各1人,且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检)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安全员须上传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7)投标人须提供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自2023年12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因事业单位改制原因,由投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缴纳社保的视同投标单位缴纳)(上传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截图证明资料;投标人因事业单位改制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社保在上级主管单位的,须上传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和投标人事业单位改制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8)投标人近五年(指从投标截止日期往前推算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施工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0%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工程业绩(上传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初步验收报告或最终验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上述证明资料中至少一项需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同))(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一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10)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各投标人允许投标本项目一个或多个标段,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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