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气象信息中心气象数据安全交换保障系统竞争性磋商
天津
-河西区
项目概况气象数据安全交换保障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8号-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FLQXZB-202403-8项目名称:气象数据安全交换保障系统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05.000000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如有):105.000000万元(人民币)采购需求:气象数据安全交换保障系统包含气象数据对外服务监管、气象数据对内服务监管、风险事件发布及处置、气象数据流程安全评估以及系统管理和本地化业务实施和数据对接。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合同履行期限:开发部署工期6个月,测试及试运行6个月,维保5年。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最近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供应商须提交开标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有效凭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五)供应商若为法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并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六)供应商若为中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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