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中心医院院内房屋修缮及设施零星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
-营口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公告标题:
营口市中心医院院内房屋修缮及设施零星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4-02 至 2024-04-09
撰写单位:
撰写人:
王冠
(营口市中心医院院内房屋修缮及设施零星维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营口市中心医院院内房屋修缮及设施零星维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院内房屋修缮及设施零星维修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000,000.00
最高限价(%):9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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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心医院院内房屋修缮及设施零星维修(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有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参加竞争性磋商。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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