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东莞市
项目概况
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旗峰路莞城段190号1309室(方中商贸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GSLZB-2024-033C
项目名称:东莞市第六人民医院净化空调系统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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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3年,其中手术室自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起至合同服务期终止时间,具体执行期限按合同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提供“具有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的相关证明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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