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
-深圳市
项目概况
深圳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8081/gsgg/002001/002001002/002001002001/20240401/9043cdd7-a97c-4b79-9a80-b761ed971547.html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7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MDL2024000024
项目名称:深圳公安局光明分局及下属单位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3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4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单位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注:
(1)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应当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2)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3)供应商投标(上传投标文件)请先行办理注册手续,具体请按照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相关指引办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