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渔沟中心卫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淮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804-JTGS-C2024-0019
项目名称: 淮安市淮阴区渔沟中心卫生院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 95 万元整
采购需求:
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餐饮业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
3.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 第 1 种 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 1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 30.1 项。
注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税务、市管局等主管部门通报记录;
2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 、本项目严禁擅自分包或转包;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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