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千里走单骑国际温泉酒店、商业区(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云南
-保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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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千里走单骑国际温泉酒店、商业区(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XT-2024-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腾冲千里走单骑国际温泉酒店、商业区(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项目业主为 四川华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华托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腾冲千里走单骑国际温泉酒店、商业区(二期)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县腾越路中段。
2.3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3万m³,具体面积以最终设计图纸为准。
2.4 招标范围:结合现有已实施的建筑结构,对未完工内容进行设计、施工、采购,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报批流程,具体如下:
(1)结合现有已实施的建筑结构,完成目前未完工的建筑结构、水电消防、精装修、景观及市政等施工图设计、施工图优化、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后续报批、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其他资料等),并提供相应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规则、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其他资料。
(2)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结构、水电消防、精装修、景观及市政等全部内容的施工、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3)除甲供材料设备外,其他为完成本工程所需的全部物资均由承包人进行采购。承包人应按投标时承诺的设备材料的品牌、规格型号进行采购。
2.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40个日历日(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周期210日历天)。
计划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4月20日计划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5月20日计划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2月16日
2.6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施工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7 包件划分:划分为1个包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施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设计业绩: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类似项目设计业绩(若投标人为联合体,须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注: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新注册的公司根据注册年份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的网页查询截图)。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的网页查询截图)。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网页查询截图)。
(4)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没有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录”限制交易禁入期内。
3.5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项目经理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施工单位人员,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上述人员均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新聘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
3.6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应按规定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与分工;(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独立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及后续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4-04-29 09:30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20125418171205841467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