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4号线控保技术审查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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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4号线控保技术审查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CQGD4ZB-2024-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轨道4号线控保技术审查第三方服务项目招标人为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轨道4号线控保技术审查第三方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民安大道-黄岭),包括一期工程(民安大道站-唐家沱站)和二期工程(唐家沱站-黄岭站)。一期工程(民安大道站-唐家沱站)线路全长15.7公里,设9座车站,已于 2018年建成通车。二期工程(唐家沱站-黄岭站)线路全长约32.8公里,设15座车站,分别为铁山坪站、鹿栖站、果园物流枢纽站、鱼嘴站、雁坪站、石河清站、复盛站、三板溪站、龙驿大道站、龙兴站、高石塔站、普福站、桐梓林站、石船站、黄岭站。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范围为重庆轨道4号线全线(全长为 $48.5\mathrm{km}$ )控制保护区(控制保护区范围以《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规定为准)建设项目及作业涉及的技术审查和其他相关工作,通过审查确保轨道交通4号线全线工程运营安全。服务工作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督促轨道交通设计单位及时更新轨道交通信息平台中4号线工程相关资料和数据,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履行对轨道设计单位更新轨道信息资料的管理权力,对信息平台上的轨道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根据轨道交通信息平台及市轨道办等主管部门要求和通知,会同4号线工程相关参建单位、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及作业行为相关单位处理并完成相关工作。
3)审查建设项目及作业行为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等各阶段轨道交通控制保护设计专篇(须附“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设施相对关系图”)和评估报告等内容,审查报审文件的合规性,对涉及轨道结构安全的计算结果进行检算,复核安全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结合轨道4号线工程项目运营安全进行审核,并及时出具审查意见。
4)审查建设项目及作业行为针对轨道交通设施的安全保护方案、第三方监测方案、爆破方案等内容,审查报审文件的合规性,对涉及轨道结构安全的计算结果进行检算,复核安全保护措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结合轨道4号线工程运营安全进行审查,并及时出具审查意见;根据招标人要求拟定安全保护协议。
5)结合招标人的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规定等),制定控制保护区技术审查工作细则报招标人审查,技术审查工作细则包括但不限于控制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及作业行为各阶段的文件(资料等)报审规定、审查工作流程、审查时限等内容,并建立审查工作标准化模板及管理台账等内容。
6)针对影响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全线所有安全等级为特级、一级的建设项目及作业,在各阶段(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安全保护方案等阶段)审查及巡查的风险控制方面提出的技术性的建议书(巡查工作要点等)。
7)配合招标人开展控制保护区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建立与更新管理工作台账、文件资料归档与保管、向各参建单位转达各建设项目作业行为审查工作进展、传达各阶段审查成果及市轨道办等主管部门的指令和通知,确保各参建单位和巡查团队信息对等;工作台账及管理资料待合同期满后移交。
8)配合招标人对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内特级项目及作业进行现场巡查,并结合招标人提供的巡查工作简报出具特级项目控制保护区管理工作报告或简报(按月、季、半年、全年)。
9)根据控制保护区建设项目及作业行为各阶段技术审查工作需要,配合招标人组织周边项目业主单位及相关单位组织召开对接会或技术协调会,并形成会议纪要;并根据技术审查的需求,必要时组织召开专家审查会(专家费包干使用);配合主管部门所组织的技术审查,出席相关会议,并结合轨道4号线工程建设条件、建设安全及运营安全发表相关意见。
10)复核建设项目各阶段以及作业与轨道的位置关系;配合招标人向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项目建设或作业单位及个人提供相关轨道设计资料。
11)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对招标人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的专业技术培训。
12)建立高效组织机构、落实业主的管理模式与管理制度,实现科学化管理;组件经验丰富的团队,配置足量的审查工程师,以保证审查工作的效率和水平;根据招标人工作要求,配合开展开工至保护区范围内的其他管理工作。
2.2.2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1个合同标段。
2.2.3 服务期限:暂定为2024年6月15日-2026年12月15日(3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注册。
3.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设计资质满足以下要求之一: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
级资质;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同时具备: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国内轨道交通线路的控审或设计项目,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果以上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业绩规模、特征类别,则须另外提供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并具有担任国内轨道交通工程或大型市政工程(大型市政工程指投资额超过20亿)等的控审或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个人业绩、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结构审查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并具有轨道交通隧道(或车站或岩土)工程设计业绩或控审项目业绩,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个人业绩、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轨道设施保护施工方案审查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监测方案审查负责人要求:高级工程师及以上,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其他审查人员要求:至少8名,且均为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临时调配满足项目方案审查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要求:至少4名,且均为中级技术职称及以上,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凭证(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信誉要求:1)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在近5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提供最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4-04-26 10: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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