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2023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
-和田地区
项目概况
和田县2023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07日 11: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TXZFCG(2024FS)11号
项目名称: 和田县2023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884000
最高限价(元): 884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884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采购和田县2023年标准化林业工作站建设项目房屋修缮及自动化办公设备等(具体要求,详见竞谈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详见竞谈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1)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通过合同分包,将预留份额分包给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分包中中小企业达到40%,其中60%以上专门给小微企业,具体合同分包相关规则如下:(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微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内容(分包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实施能力的中小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提交投标文件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按规定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适宜分包的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分包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60%。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2)提供2023年度由第三方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10月份新成立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3)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2023年9月至2024年2月)完税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六个月的公司可按实际发生提供); (4)提供近三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时间少于三个月的公司可不提供,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投标人声明函;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投标人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声明函》); (8)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被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被限制投标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