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YC)000911
项目编号: NXRB-NCZ2024007
项目名称: 银川市中医医院2023年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项目设备采购(第一批)
预算金额(元): 11207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120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自然日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1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1.2 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1.3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函) 1.7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若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企业具有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生产许可证。 注 :1.3-1.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