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水务中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厦门水质净化厂(西柯、翔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厦门市
项目概况
厦门水质净化厂(西柯、翔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象兴一路23号402B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长实设招【2024】02号
项目名称:厦门水质净化厂(西柯、翔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
预算金额:39.91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91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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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资格要求及资格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应附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应提供其依法纳税情况、社保缴纳情况、财务状况资料、资信证明文件,以及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见格式);(注: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投标人也可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格式)的即可参加招投标活动 ,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 。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或具备动力或电气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特别提示: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资格标准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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