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飞跃路2788号数字文旅产业园第4层A4-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2024-0406
项目名称: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3.93570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3.93570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编号: HG2024-0406
项目名称: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物业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39357.02元
最高限价:¥1139357.02元
采购需求:包含保洁服务(日常保洁、专项保洁及防疫消杀)、安全秩序服务、维修服务、出行服务、餐饮服务、洗衣服务、清雪服务、绿化等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三年;
服务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长春市二道区机场路3500号);
服务标准:优质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
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组织或其他组织;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并具备相应资质;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4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和社保证明;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3.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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