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咸阳市
长武县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咸新区沣西新城丰邑大道与康定路交汇处沣西国际大厦1号楼1104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HH【2024】–014
项目名称:长武县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武县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6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10)《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1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6)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武县大气污染防治“一县一策”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法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三个月社保参保证明;(3)、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己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己缴纳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县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需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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