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水利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信息基础设施和水慧通平台及应用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银川市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000598
项目编号: HY2024-14
项目名称: 2024年水利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信息基础设施和水慧通平台及应用运维
预算金额(元): 342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34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两年(一次采购、按期续约,采购合同一期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强制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等。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分支机构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2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标段:本项目1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接受各类型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投标人可选择以下其中一种方式参与:①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按照上述比例提供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②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4%,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比例的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按照上述比例提供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③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是否采取分包不作强制要求。如采取合同分包,则只能分包给小微企业。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必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分包意向协议书中提供全部服务的承接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标段:本项目2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预留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以及供应商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投标活动。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