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漳州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转运平车统招分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
-漳州市
项目概况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漳州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转运平车统招分签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601]FJGC[GK]2024002
项目名称: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漳州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转运平车统招分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3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进口产品: 执行《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品目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节能产品: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货物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则无须提供此项;②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则须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