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创新实验室2#实验楼装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2
福建
-泉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建信泉[2024]招00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源创新实验室2#实验楼装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清源创新实验室2#实验楼装修改造项目更正公告 2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闽建信泉[2024]招007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清源创新实验室2#实验楼装修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对采购文件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1.对原采购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进行更正,更正后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详见本公告附件。
2.原采购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中“第7.2评标标准”中: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分
价格分采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Q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Q2。
本次招标 Q1=0.2、 Q2=0.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现更正为如下:
“价格项(F1×A1)满分为30.0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价格扣除的,以扣除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3.原采购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8.1条款中“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年 4 月 17 日 9 时 30 分” 现更正为:“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年 4 月 24 日 9 时 30 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 9 条款中的“ 开标时间:2024年4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开标时间:2024年4月24日09:30时(北京时间)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 09 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源创新实验室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前黄镇学院路1号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泉州市洛江区万祥街远南商务大厦三楼
联系人:、杨周云
联系电话:、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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