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2024年度污水处理设施及泵站运维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通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12-NTJR-G2024-0007
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2024年度污水处理设施及泵站运维项目
预算金额: 87.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 设定 (设定 / 不设定)最高限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 87.5 万元,单价最高限价 2.5 万元 / 台 / 年,投标报价超过采购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污水处理设施、泵站、控制水闸、 负压污水收集设备 的日常运行和维护管理及膜式处理设施的日常加药工作,确保维护保养的设备正常运行。合计 35 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章节中的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内该项目部分泵站如需要移交区住建监管,则该部分泵站运维合同自动终止,其他未接管的泵站继续履行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3.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投标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5.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投标人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
7.投标人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有效期内)复印件;
8.供应商提供企业与委托代理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如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合同及保险)
9.投标声明函;
10.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税收的相关凭证的复印件,及供应商依法缴纳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相关凭证(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1.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投标单位出具的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银行资信证明;
12.投标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声明函;
13.其他证明材料(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1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 2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 〕 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 3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 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备生态环境保护设施运营维护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 5.投标人须具备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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