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武警某部礼堂设施设备采购(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
-大兴区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警某部礼堂设施设备采购(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大兴区欣雅街15号院5号楼16层1603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DXZHCK-W1008
项目名称:武警某部礼堂设施设备采购(三次)
预算金额:94.2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2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某部礼堂所需的LED主屏、LED侧屏、LED条幅屏、专业音响、舞台灯光、舞台机械、中央控制系统等各个系统的新增设备及利旧设备的安装实施,综合布线,系统调试等工作。
- 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且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最高限价: 94.2万元 ;
5.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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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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