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两个中心物业管理(延吉东路105号、107号办公楼)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杨浦区
项目概况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两个中心物业管理(延吉东路105号、107号办公楼)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3日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0000240206160758-10068649
项目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两个中心物业管理(延吉东路105号、107号办公楼)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1414105元 ( 国库资金:1414105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414105.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两个中心物业管理(延吉东路105号、107号办公楼)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414105.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政府长白新村街道办事处两个中心物业管理(延吉东路105号、107号办公楼)服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签订后生效。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每年结束后由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次年合同,次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格原则上不得高于第一次采购确定的合同价格。如年度考核未通过或项目内容及价格变动较大的(超过与原合同采购金额 10%),应重新进行政府采购。
合同履约期限: 一年,合同签订后生效。本次招标采取一次采购三年享用,分年签订合同。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七条,本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故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不得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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