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汉中市宁强—略阳铁多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调查项目固废采样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汉中市
汉中市宁强—略阳铁多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调查项目固废采样等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汉中市汉台区劳动西路999号滨江公园壹号小区9A办公楼201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DCG2024004
项目名称:汉中市宁强—略阳铁多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调查项目固废采样等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49,19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汉中市宁强—略阳铁多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调查项目固废采样等):
合同包预算金额: 3,349,19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3,349,196.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宁强—略阳铁多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调查项目固废采样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9)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汉中市宁强—略阳铁多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废渣调查项目固废采样等)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提供开标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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