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购买学生实习险及体育馆财产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东
-珠海市
项目概况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购买学生实习险及体育馆财产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梅华东路21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9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Y-ZB202404001
项目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购买学生实习险及体育馆财产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68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6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购买学生实习险及体育馆财产保险服务项目采购,详见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2024年7月1日零时起至2025年6月30日24时止(起保日期为具体投保日期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单位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5供应商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和营业的,并依法被核定许可经营责任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备经营保险业务的《保险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责任保险业务);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获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本项目(多于一家授权投标的将同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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