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灾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
-榆林市
救灾物资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 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4月28日 13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SD2024-ZC-012
项目名称:救灾物资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807,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救灾物资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807,5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807,5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同供货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救灾物资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 (8)《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9)《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2〕5号); (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救灾物资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供应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3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0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3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失信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后附); (8)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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