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柴油采购公告
四川
-成都市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 汽柴油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汽柴油 已由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 □ 国拨 ■ 自筹 □ 国拨 +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含交货、运输)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同有效期间内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情况供应。
2.3 交货地点:四川省金口河区、峨眉山市、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专用线站台指定地点、供应商所有配备“加油卡”系统的租赁或自有加油站等。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汽柴油的生产、检验、包装、标志、贮运、安全警示、装卸(灌装)等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质量合格。
2.5 采购物项清单中备注为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是子公司乐山红华建安工程有限公司采购物项,合同采取分开签订方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 1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 / 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 / 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 2 )其他:供应商需具备提供“加油卡”及相对应的服务项目。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2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被列入集团公司、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或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 6 ) 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7 ) 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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