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乡镇视频会议系统和现场指挥通讯设备标准化建设招标公告
陕西
-咸阳市
兴平市乡镇视频会议系统和现场指挥通讯设备标准化建设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B座28层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HC-GK-2024-004
项目名称:兴平市乡镇视频会议系统和现场指挥通讯设备标准化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系统建设):
合同包预算金额: 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0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系统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系统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已缴纳税收的凭据;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六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提供其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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