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00-XZBP-G2024-0003
项目名称: 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8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按照优惠率进行投标报价,不接受低于或等于 0%的优惠率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徐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分局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包含粮油、禽蛋、调味品、佐料、食用原材料及冷冻食品等 ,具体包含畜禽肉类、水产品类、冷冻食品类、熟食卤菜类、蔬菜类、蛋类、水果点心饮料类、种子类食材、豆制品类、粮油类、干调类等食材的采购及配送。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 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查询渠道参考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中小企业规模自测小程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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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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