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提升工程(原门急诊楼改造)EPC总承包项目
江苏
-盐城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招标公告(不见面)
阜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提升工程(原门急诊楼改造) EPC 总承包项目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阜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提升工程(原门急诊楼改造) EPC总承包项目 已由 阜宁县行政审批局 以 阜行审投资 (2022)12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阜宁县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0%, 国有100%, 私有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阜宁县人民医院内 ;
2.1.2建设规模: 阜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提升工程(原门急诊楼改造) EPC总承包项目,主要为原门急诊楼改造为急诊中心,范围内的设计、机电安装及装饰、医疗专项相关专业(医用气体、屏蔽防护、医用净化等) 及 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 总改造面积约为 1 35 00㎡ 。 项目总投资约 5150万元 , 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1.3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5150万 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 1 4 0日历天 。(含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具体按照建设单位要求,累计计算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其中设计周期 2 0日历天,施工工期1 2 0日历天。工期已含设计及全过程勘测、测绘,土建、装饰、安装及竣工调试等其他附属配套工程。必须满足项目验收日期的要求,各节点进度由中标单位自行编制。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必须进场,并确保项目竣工日期时间。
2.1.5 质量要求: 包含设计质量、施工质量。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施工质量及工程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 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审查通过。
( 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成 1个标段。 阜宁县人民医院整体提升工程(原门急诊楼改造) EPC总承包项目,主要为原门急诊楼改造为急诊中心,范围内的设计、机电安装及装饰、医疗专项相关专业(医用气体、屏蔽防护、医用净化等) 及 其他附属配套工程 , 总改造面积约为 1 35 00㎡ 。 项目总投资约 5150万元; 具体 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1 设计内容: 项目范围内总 平面设计方案优化、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 等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阜宁县最新规范标准要求,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审查通过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等设计总承包服务。主要范围如下(包含但不限于):
项目方案【含建筑物、构筑物、消防、装饰、一般安装工程(消防、通风、火灾报警系统、电气、给排水、照明、防雷接电等)、建筑智能化、电梯等涉及本项目建设的各种方案】设计及扩初设计。
本项目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设计(包括所有专业工程设计、专项设计、专业深化设计、补充设计等)、施工图报审、设计交底、施工阶段的驻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等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及伴随服务;施工图设计包含如下内容(但不限于):建筑、装饰、给排水、消防、电气、暖通空调、门卫/消防控制室、电梯、雨污水及排水系统、建筑智能化、设备基础等施工图设计总承包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咨询及伴随服务;绿色建筑按《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及《江苏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中对应星级(确保达到国家绿色建筑现行相关文件规定的本项目所必须达到的星级)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准对建筑的设计方案提出优化调整建议,组织编制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整体申报材料,并参与招标人的绿评答辩,包括建筑、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针对相应星级绿色建筑要求所具备的设计施工图纸,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等。
中标设计单位负责编制项目设计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主管部门审查;
本项目图审部门的图纸审查工作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并对接,招标人提供必要协助,涉及的图审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2.2.2 施工总承包(但不限于): 施工内容为工程总承包招标范围内经招标人确认并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主要包含但不限于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砌筑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防腐及其他装饰工程等),装配式工程、通用安装工程(电梯工程、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照明、建筑智能化工程、通风空调及防排烟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抗震支架、火灾报警系统、防雷接电等等)、强弱电工程的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2.3 采购内容: 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等。材料及设备 (含电梯等)由总承包负责采购、安装、调试、验收、试运行等。
2.2.4 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临时道路、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2.2.5 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6 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
最终工程总承包范围以招标人需求及技术要点(含发包人要求)、经图审合格和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2个条件(允许联合体投标):
1.设计资质: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或 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 有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壹 级 ,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且投 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 , 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 “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 , 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 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 并取得 建筑工程或 机电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或取得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职业资格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3 )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 4 ) 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 之日起已超过 5年
的。
本项目招标文件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 , 以及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非总承包项目经理)的 , 不属于招标公 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
投标人组建联合体投标的,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自 / 年 / 月 / 日(含)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2自 / 年 / 月 /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3自 / 年 / 月 / 日(含)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 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阜宁县级建设主管部门 通报批评的;
3.3.4自 / 年 / 月 / 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承担过类似工程 ;具体要求详见 3.6。
3.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 2 家,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 须满足以下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 6)联合体中标后,其组成单位不得变更 。
( 7)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 8 ) 以上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
3.6 总承包项目业绩要求:
3.6.1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 2)设计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 3)施工业绩: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220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类公共建筑相关工程。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0年 5月10日 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年内。 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6 。
3.6.2投标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投标人类似业绩可以是下列之一:
( 1)工程总承包业绩:企业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 2)设计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的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
( 3)施工业绩:投标人承担过的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4100万元及以上的医疗类公共建筑工程( 含 净化工程金额不低于 500万元)。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自2020年 5月10日 起(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年内。 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 3.6。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阜宁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1、10.1.2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 信用中国(江苏盐城) ”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投标承诺的 项目 部成员 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 ( 联合体投标的 ,代理人及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均为牵头单位正式职工 ) , 投标时提供从 2024年 2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 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退休人员,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返聘协议等相关材料)】。
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3.10 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 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 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 : 盐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5 月 9 日 09 时 00 分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