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动植物公园照明提升工程
吉林
-长春市
项目概况
长春市动植物公园照明提升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四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8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4-03-00291-01
项目名称:长春市动植物公园照明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8.3801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78.3801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5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1《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3.3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6外省入吉投标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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