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吴忠市红寺堡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四标段
宁夏
-吴忠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红寺堡区 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 ( 四标段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夏南部生态保护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红寺堡区2024年人工造林项目 (项目名 称) 已由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红发改审发 [2024]1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 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 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 , 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红寺堡区自然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 : A64030020240417016
2.2 建设地点: 红寺堡区大河乡、太阳山镇和新庄集乡 。
2.3 建设规模: 人工营造灌木林 1.87 万亩,营造林小班整地 1.87 万亩,点播种子 18700 千克,管护 1.87 万亩。
2.4 工期和养护期: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9月30日,共计141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养护期1年年(时间从完成苗木栽植后计算)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 3个标段,监理为1个标段,共4个标段。
四标段监理:
服务期限:与施工同步。
2.6 招标范围: 批复、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施工的监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监理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企业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信誉、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信誉要求:
(1)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投标单位廉洁投标承诺保证书。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 标。 (开标当日查询)
3.3 、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3.4 其他要求:注: ①监理人员配备标准按有关政策文件执行②不得将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人员职称作为资格条件。 - 2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 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 17 时 00 分起至 2024 年
4 月 23 日 23 时 59 分, “宁夏回族自治 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CA 数字证书安全管理。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 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 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 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4-5-9 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