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宁夏
业主单位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 项目法人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测 招 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 已由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 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 初步设计的 批复 》 ( 宁发改农经审发 [2024] 32 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代理机构为 。 现 对该项目 法人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治理范围为黄河干流中卫沙坡头以 下到青铜峡库区末端河段、青铜峡坝下到石嘴山河段,治 理河段 总长度 266.7 公里。原则同意采用中水 整治与就岸防护相结合的 治理方案,主要实施堤防加高培厚总长 16.3 公里,河道整治 34 处、总长 42.83 公里,新建防汛道路 4 1.4 公里 等。
2.2 建设地 点: 宁夏中卫市 、 吴忠市、银川市、石嘴山市 。
2.3 招标范围: 全部 工程实体以及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中间产品等进行的 检测 、量测、试验或者度量,并出具检测报告。
2.4 服务期限: 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
2.5 标段划分: 本次 项目法人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测 招标划分 为 3 个标段
质量检测一标段: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测中卫段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测;
质量检测二标段: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测吴忠段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测;
质量检测三标段: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全过程工程质量检测银川、石嘴山段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测。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 单位 , 须 同时具备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 类 甲级资质; 岩土工程 类、 量测类乙级及以上 资质 、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 CMA) 。
3.2 拟派 任 项目负责人 要求: 具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职业资格 或水利水电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3 投标人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本 标段 招标 不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6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方式。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4月17日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 (北京时间,下同),持 CA数字证书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 ①现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②保函(保单)形式: 通过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金融服务系统 ”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
( 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咨询。
( 2) 本项目依托 电子交易系统依法开展招投标交易活动 , 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18757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 4 年 5 月 9 日 9 时 00 分
递交地点: 采用纸质标,投标文件递交至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 51号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纸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免缴投标保证金 。 ( 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
6 .2 履约保证金: 无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
7.2 定标方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103号) 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不 采用 ( 采用 /不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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