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石龙镇花石社区山洪沟治理项目
重庆
-巴南区
巴南区石龙镇花石社区山洪沟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巴南区石龙镇 花石社区 山洪沟治理项目 已由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巴南发改审发 〔 2023〕 372 号文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2023 年 国债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法人 为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人为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 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石龙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 治理河段河道中心线总长 2136.68m 。 其中 治理蒲河干流河道中心线长度为 1877.64m,治理岸线长3687.68m,治理左岸岸线长度1849.89m,治理右岸岸线长度1837.79m;治理花石河支流河道中心线长度259.04m;治理岸线总长度482.56m,治理左岸岸线长度243.03m,治理右岸岸线长度239.53m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约 1192.9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79.43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的 C25砼挡墙、 改建人行桥、改建公路箱涵、 人行步道、河道清淤 等 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18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 CA 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04-22 18:00:00(北京时间)前。
4.3
招标人应于2024-04-24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发布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