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兴仁镇退化林修复(灌木林平茬)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中卫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沙坡头区兴仁镇退化林修复(灌木林平茬)项目 已由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沙坡头区兴仁镇退化林修复(灌木林平茬)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卫沙发改(审批)发〔 2024〕4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林业专项资金 ,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A64050020240418010001
2.2建设地点: 一标段: 沙坡头区兴仁镇 东滩村 ; 二标段: 沙坡头区兴仁镇 高庄村 ; 三标段: 沙坡头区兴仁镇 拓寨村、西里村 ; 四标段: 沙坡头区兴仁镇 王团村和兴仁村及东滩村部分小班 。
2.3建设规模:采取补植、平茬、剩余物清理、病虫害防治四种修复措施进行改造。其中:补植11509.7亩,平茬、剩余物清理、病虫害防治35260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23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四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注: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如同一个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中均排名第一,则按标段顺序确定中标,其余标段由排名第二的投标单位中标,以此类推。
2.6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规定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外省投标单位需提供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4-18 18 :00起至2024-4-25 18:00,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工程交易系统实行 CA 数字证书安全 登录 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5-9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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