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渌口区杨梅水闸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湖南
-株洲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株洲市渌口区杨梅水闸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株洲市渌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渌发改审〔 2023〕 15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政策资金和区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株洲市渌口区水利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 称: 株洲市渌口区杨梅水闸改造工程 。
2.2 建设地点 : 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 。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 本项目为杨梅水闸拆除重建新建闸室段 ;新建上游铺盖、一字墙更新闸门及启闭设备改造附属建筑物改造等;堤防加固,护岸护坡等。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4.1 招标范围: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2.4.2 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共为 1 个标段 。
2.4.3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本项目关键节点工期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
2.5 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按《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 SL223-2008 )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SL176-2007 )验收;质量等级标准:合格及以上标准 。
2.6 其他要求: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 投标人必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 5 年内(指 2019 年 5 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 1个 单项合同金额 598.5 万元及以上的水闸 改造 工程(新建) 施工业绩;
注:在投标人资格条件中应设置类似工 程业绩要求,且一般不超过招标项目相关指 标的 50%。类似业绩相关指标应当按如下要求设定:水利工程招标项目从单项合同额、堤渠长度、堤渠等级、堤防级别、水库等级、坝高、排灌装机容量、泵站总装机容量、水电站总装机容量、水工隧洞洞径、水闸过闸流量等指标中选取不超过2项。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 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 , 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 不得 进行变更撤换 ; ( 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 .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信誉:
3.9.1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2投标人 近 5年 在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中不存在株政办发 [2024]2号文第五十九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3.10 □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11 其他要求:不存在第二章投标须知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 2024〕2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4 年 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 9 时 00 分 (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工程建设—水利水电—招标/资审公告—附件”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水利水电—答疑/补充通知”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的发布情况。
6.3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4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0 日 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并完成在线签到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 30 分钟内。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 “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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