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铭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流程综合服务机构项目(项目)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江西
-南昌市
关于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流程综合服务机构项目(项目编号:JXMY-NC-2024030503)第二次电子化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流程综合服务机构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0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MY-NC-2024030503
项目名称:南昌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流程综合服务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450000.00 元
最高限价:9450000.00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期结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或“ ######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项目服务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本项目预留份额通过合同分包的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获得采购合同的投标人须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含)以上的比例分包给一家小微企业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比例须达到60%)。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注:如果投标人本身提供的所有服务均由小微企业提供,视同符合上述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以合同分包的形式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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