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周至县人畜安全饮水管理中心周至县2024年农村饮水水质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西安市
周至县2024年农村饮水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康定路中铁.港沣国际1705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0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C24312008CGQ-ZFCG
项目名称:周至县2024年农村饮水水质检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51,37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4年农村饮水水质检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151,37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1,151,376.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4年农村饮水水质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周至县2024年农村饮水水质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供截止至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同时包含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提供在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6)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本次采购,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包括未提供清单)的,则响应无效。 (7)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8)供应商供应商应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计量主管单位核发的CMA认证证书,同时应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检测能力;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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