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区中心敬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医养结合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固原市
采购计划编号: 2024NCZ(GY)000531
项目编号: D6404-20240419000001
项目名称: 原州区中心敬老院(残疾人托养中心)医养结合项目
预算金额(元): 1062120.00
最高限价(如有): 106212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按合同约定或采购单位要求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优惠、残疾人企业优惠等政策,中小微企业 参加宁夏政府釆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釆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 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釆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釆)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 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釆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 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要求,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根据《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 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号要求,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 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釆购项目的资金 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釆购中标 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 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或者三证合一扫描件加盖公章);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4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6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具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7 供应商须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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